申請
•碩博士班學生自註冊在學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期止;
•依校訂行事曆規定日期提出;
•需經就讀學系所(學程)同意;
•紙本繳交申請表及申請文件
修習學分要求
- 雙主修:至少應修本學程四分之三之最低畢業學分數(18學分),至少需包括
- 核心類課程12學分、
- 進階類課程3學分、
- 應用類課程3學分、
- 其中核心類及進階課程中專題研討(一)至(四)至少須修畢2學分
- 輔系:至少應修本學程三分之二之最低畢業學分數(16學分),至少需包括
- 核心類課程12學分、
- 進階類課程3學分、
- 應用類課程3學分、
- 其中核心類及進階課程中專題研討(一)至(四)至少須修畢2學分
學分抵免
•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辦理;
•專案提出申請並經學程主任同意;
•至多得抵免雙主修及輔系最低應修學分數二分之一學分為限(雙主修9學分、輔系8學分)
雙主修/輔系核給條件
- 雙主修:
- 修畢原學系所(學程)規定科目學分、符合畢業條件,完成論文及通過學位考試;
- 修業本學程雙主修規定科目學分、符合畢業條件,且完成雙主修論文及通過學位考試,授予雙主修學位。
- 輔系:符合本學程輔系修業規定,核給輔系。
詳細規定請參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、輔系辦法及資安碩雙主修、輔系修業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