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學程課程委員會決議,新增演講場次可採計出席資安相關會議之方案,並追溯自本學期(113-2)開始適用,相關規定如下:
【資安碩專題研討課程】採計出席資安會議場次之標準如下:
- 可採計之會議:台灣資安大會、全國資訊安全會議、全國計算機會議(NCS)、國際計算機會議(ICS);其他資安相關會議需事先經學程主任審核同意。
- 可採計之方式:僅採計學期期間(開學日至期末考結束日)舉辦之會議,依以下參與身份別,於出席會議一週內繳交相應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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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於會議正式發表論文者,提供論文摘要及投影片。
- 如為會議參與者,提供心得報告,需包括心得(500-600字)、提問、現場照片,格式參見附件。
- 可採計之次數:每學期至多2次。
- 追溯自113-2學期開始適用。